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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改资源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03月15日第11期
若继续受困于通胀之虑而迟疑不决,则促使资源税税负向上调整的这项改革,今年所剩时间窗口又不多了
出版日期 2010-03-1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记者 王长勇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E33UXq7z](https://a.caixin.com/E33UXq7z)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迟滞三年的资源税改革,有望在今年得以实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资源税改革”。财政部确定财税体制将推进四方面改革,“改革资源税制度”被置于“推进税制改革”的首位。

  为此,政府在提出确定2010年物价涨幅目标时,也为资源税改革导致的物价上涨预留了空间。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是综合考虑了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传导效应、国内货币信贷增长的滞后影响以及居民的承受能力,“并为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留有一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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