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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李莉案,查还是不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05日
对任何可能影响抑或挑战监管者形象的案件,都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处理,将案情条分缕析地昭示于公众面前
出版日期 2010-04-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3月28日中午,央视报道了一条举报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的新闻,称后者曾在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公布年报业绩前用手机短信告知其母相关数据,短信内容历历在目(参见本期相关报道“证监会李莉案风波”)。

  内幕交易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毒瘤,多年来横行恣睢,已是公开的秘密。由于其调查难、取证难的特点,以及中国法制体系缺乏和解程序,内幕交易案的查处往往无疾而终。此次证监会低层官员涉嫌其中,执法者如何措置极具象征意义。

  3月29日晚上,中国证监会通过“中证网”表态,称年报内容不属于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李莉之母亦未买卖该公司股票,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此后李莉及举报人(其前夫与其家人)纷纷在报章网媒上举证,多言及财产分割等家庭纠纷,几成闹剧。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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