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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妇女法律中心被撤前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5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2日
出版日期 2010-04-1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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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实习记者 李海燕

  2010年3月25日,北大社科部发布公告,撤销宪政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财经新闻研究中心、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等四个机构,并强调,自公告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再挂靠北大,北大亦不再对其承担管理责任。

  在这四个机构中,前三者被撤销各有具体原因,惟有妇女法律中心的命运备受关注。

  知情人士透露,妇女法律中心被撤销,与接受国外资金资助,并介入一些敏感案件有关。2009年校方就曾多次劝告“多做研究,少办案子”,并要求中心脱离北大独立注册。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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