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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网民发帖被判诽谤罪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04月19日第16期
出版日期 2010-04-1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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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实习记者 高玉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fxXNYTQy](https://a.caixin.com/fxXNYTQy)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4月16日,福建三网民被控诬告陷害案,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一审第三次开庭后宣判。三名网友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以诽谤罪获刑两年、一年和一年。

  该案缘自2008年的一起女青年离奇死亡事件。2008年2月11日晚,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在被送往县医院的路上死亡,严母林秀英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女儿是被人奸杀。闽清县公安局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林秀英对此结果不服,开始四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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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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