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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系基金“近亲魔咒”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6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19日
为防范投行与关联基金在承销股票时产生的利益冲突,双方需违规操作——提前互通消息,并由股东来协调
出版日期 2010-04-1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沈乎 张冰
 

  如火如荼的银行再融资,已成为券商和基金共同逐利的目标,然而部分券商系基金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却再次凸显。

  继中信证券(600030.SH)因旗下华夏基金持有大量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而被迫退出招行配股主承销团队之后,近期在交通银行(601328.SH/03228.HK)配股案中,海通证券(600837.SH)和华泰证券(601688.SH)也遇到类似问题。

  海通证券因其控股的海富通基金持有交通银行,华泰证券因控股的南方基金持有交通银行,双双被要求退出主承销序列。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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