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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受害者另辟香港维权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4月26日
出版日期 2010-04-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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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

  在内地苦诉无门的情形下,今年4月8日,律师彭剑和林峥代表四名三鹿问题奶粉受害幼儿及亲属,入禀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向曾为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鹿集团)第二大股东的恒天然品牌(中国)有限公司(Fonterra Brands(China)Ltd,下称恒天然中国)申索赔偿。

  从香港法院获得的文件显示,这四名受害幼儿名为周一哲、武原冰、叶灿熙和朱茉涵。据彭剑介绍,事发时这几个幼儿都不到两岁。四起申诉索偿的总金额约为8.46万港元。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毒奶粉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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