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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自治权应得到尊重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02日
应该承认,我们的市场体系中,自由也不太够,秩序也不太好,两方面都有欠缺
出版日期 2010-08-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江平

  我们的改革开放从哪儿开始?就是从制度开始的,而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从法律开始的,因为制度所表现出来的最稳定的东西是法律。但现在看来,光有制度不行,制度仍然可能随时被人为改变。同时,制度既有好有坏,法律也有善法、恶法之分。

  市场的法律制度主要包含两大部分,一个叫作市场权利的法律制度,一个叫作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从国家权力的角度看,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从市场权利的角度来说,国家应该是更少的干预,让市场的主体享有更多的自由。而反过来,从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恰恰应该有更多的国家干预。如果秩序没有国家公权力作为后盾,是不可能得到完善的。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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