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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4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8月23日
出版日期 2010-08-2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玉树捐赠由政府“统筹”使用的做法,打击了很多捐赠人的积极性。现在舟曲重建也要展开,究竟应该把钱捐给谁?最后应该怎么用?

  甘肃读者 杨贤惠

  答:理论上,各个接收捐赠的社会组织,包括在灾害情况下有募捐权的政府部门,彼此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捐赠人自愿捐给社会组织使用的资金,政府应当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以及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社会组织与政府并非对立关系,在重建过程中互为补充。在资金使用、项目选择上,二者应充分沟通,共同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平台,并通过充分的信息公开,来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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