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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6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06日
出版日期 2010-09-0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6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因鸡蛋感染沙门氏菌,美国上月召回逾5亿枚鸡蛋;相比之下,湖南金浩茶油公司等致癌物超标茶油产品的相关方,却选择了秘密召回。问题食品,究竟应怎样召回?

   湖南读者 谭荣杰

  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如果生产出问题食品,应当在第一时间公开召回。

  金浩茶油等湖南企业的食用植物油中致癌物超标以后,政府和企业选择秘密召回,并未通知消费者,而且召回不彻底。

  根据湖南质监局9月2日对省内媒体的通报,金浩茶油当初已被要求在召回问题产品的同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法》规定,若拒绝召回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至于未通知消费者应受何种处罚,这部法律并无规定。而政府和企业的诚信,也在秘密“召回”中流失,可谓因小失大。

   本刊综合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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