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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权力如何自我限权?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3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9月13日
“邵阳经验”且不说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效用,即使有效用也是以破坏亲情为代价,不足效法。在权力无限的制度下要自我限权,本身就是痴人说梦
出版日期 2010-09-1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3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萧瀚

  湖南邵阳此次推出提拔干部的“家庭道德鉴定书”做法,形式上是个新鲜事,骨子里还是与许多其他措施一样,提出了一个现有制度下无法解决的悖论性问题:无限的权力如何自我限权?

  如何让权力做该做的事?这是个古老的话题,无论中西方,自从有权力存在以来,人类一直在讨论这个问题。

  在如何对待权力方面,中国古代传统中,儒家、墨家、杂家等各种思想,都寄希望于圣君贤相。法家甚至只为权力服务,而不论权力道德。但事实早已证明,这些寄托于圣君贤相的权力集中观念,给人民带来的通常都是灾难,惟有老子的道家思想清醒。老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正是对儒家权力思想的否定。道家开出了“无为而治”的药方,在历史上有些大概可算成功的纪录,汉文帝的权力自限是个典型;更早的西周成王康王时代所谓的“成康盛世”,也是周公设礼制约束贵族的产物。但这些软约束都没有成为刚性的制度规范,因此在历史上缺乏可持续性。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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