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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折中问世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3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1月01日
法案终稿对实质性的矛盾争议搁置不谈,重要制度授权性条款较多,仅在细节上反复微调
出版日期 2010-11-0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兰方
 

  在立法路上蹒跚16年后,《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

  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次上会,并最终通过审议。

  此时距离社会保险法一审已近三年。在业内人士看来,《社会保险法》此番通过并不意外。此次上会审议之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即表示,草案经过三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不少人看来,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立法缺乏合理的立法理念和明确的价值取向。力推法律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认为,《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一方面可将各地分散且层阶较低的法规规章加以整合,提高统筹层次;另一方面则将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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