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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路上蹒跚16年后,《社会保险法》终于出台。
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四次上会,并最终通过审议。
此时距离社会保险法一审已近三年。在业内人士看来,《社会保险法》此番通过并不意外。此次上会审议之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即表示,草案经过三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不少人看来,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立法缺乏合理的立法理念和明确的价值取向。力推法律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认为,《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一方面可将各地分散且层阶较低的法规规章加以整合,提高统筹层次;另一方面则将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强制性、权威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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