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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与拆迁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1月29日
出版日期 2010-11-29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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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兰方

  自“孔孟之乡”山东济宁一路向北40公里,即是汶上县。

  2007年9月,这个被称作“千年佛都”的小县城,启动了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改造计划。政府决意用三到五年时间,对县城二环路以内的地区进行集中改造建设,涉及27处村居。第一个项目在当年底动工,25天内便推进了23.6万平方米,并未出现一例“上访户”或“钉子户”,“汶上速度”自此得名,“和谐拆迁”亦成为当地一大政绩。

  汶上的拆迁,有一个特别的机构加入其中,就是县慈善总会。拆迁启动伊始,县政府征求各职能部门的意见。此时归属于民政口的慈善总会提议,应当先行关怀慰问拆迁户中的困难群众,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降低拆迁抵触情绪。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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