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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选举为何乱象丛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9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2月13日
理想的制度只能是合乎法治原则的民主制,村委会选举乱象的产生,恰是由于大的制度环境背离了民主和法治
出版日期 2010-12-1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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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郑戈

  今年是中国实行村委会选举的第30年。1980年2月5日,在广西河池宜山县三岔公社(今南屏乡)合寨大队果作屯的一棵百年大樟树下,85 户村民的户代表,每个人在一张纸片上现场填写选票。经过投票计票,当即宣布选举结果,韦焕能得满票,成为1949年后中国第一位经民主选举当选的村委会主任。

  今年是村委会换届选举非常集中的一年,修订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已开始实施。尽管已有30年经验,相关立法也逐步完善,但村委会选举仍然是乱象丛生,“买票”现象严重,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单在河北省,2009年之内就发生多起选举引发的血案,如2009年2月沧州吴桥的灭门惨案、同年11月遵化市地北头村的选举冲突血案。这些选举乱象值得我们反思。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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