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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建立一致的行为准则”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12月20日第50期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谈《基金法》修订
出版日期 2010-12-2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50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记者 沈乎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O8dR32L0](https://a.caixin.com/O8dR32L0)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2008年1月,吴晓灵年满61岁,当月她正式卸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一职前后,很多推测认为她会去某个金融机构任职,颐养天年。然而两个月后,吴晓灵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任伊始,吴晓灵立刻着手《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的修订工作。

  在央行副行长一职任上,吴晓灵多次提出要为私募正名,将之纳入正常的法律框架内。而此次基金法修订,正体现了她的这一思路。

  “我在人大这三年主要就是搞《基金法》的修订。”12月1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一间办公室内,吴晓灵接受了财新记者的采访,言辞一如既往地切中要害,既见经济学家的素养,又有规避部门之争的智慧。“不管谁来管,行为准则应该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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