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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铺路私募监管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01月03日第1期
欧美纷纷将私募纳入监管,为下一步证监会介入私募监管作了铺垫
出版日期 2011-01-0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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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紫雾
 

  2010年12月20日,北京,中国证监会牵头的私募基金监管国际研讨会闭门召开。

  这次会议理论色彩颇浓,主要研讨了欧美等地区对PE的监管经验和最新实践。但此会规格颇高,证监会纪委书记李小雪、证监会副主席姚刚等均出席。财新记者了解到,姚刚发言的主题是如何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与会者有多位PE界法律专家及私募股权投资(下称PE)业内知名投资人。一位与会者事后分析,整个研讨会在海外私募监管操作层面展开,说明从监管层到业界,对私募应该纳入监管的态度已趋向一致。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怎么管,还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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