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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牌拍卖案无望之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01月03日第1期
上海两位律师诉诸法院,追问上海私车牌照拍卖的法律依据以及拍卖款收支信息。诉讼意在提请人们思考:城市治堵如何在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出版日期 2011-01-0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记者 谢海涛 于达维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YaIUYJiR](https://a.caixin.com/YaIUYJiR)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2010年12月29日下午2时,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C302法庭,容纳20多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后排临时加座,旁听者中不乏律师、记者。法院审理的是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诉上海市政府一案。原告追问的是上海私车牌照拍卖的法律依据。此前,斯伟江的同事俞智渊追问拍卖款收支信息的诉讼也已开庭。

  上海特有的私车牌照拍卖制度已实行16年,政策几经更迭,饱受争议:动辄数万元的拍卖价,被认为是与民争利;早年与沪产车销售挂钩,被认为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与房地产捆绑销售,被指为调控市场消费的手段。而最受质疑之处,在于车牌拍卖的法律依据及上百亿元拍卖款收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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