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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访化”危害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01月10日第2期
信访和司法从彼此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朝向机构交叉、功能一体、价值趋同汇合,这对中国法治的侵蚀与影响将是深远而长久的
出版日期 2011-01-1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2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汪庆华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pKpuSZS9](https://a.caixin.com/pKpuSZS9)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目前,中国的纠纷解决日渐呈现司法信访化和信访的反司法化的趋势。这一趋势不仅体现在司法对信访收容的沉默,更体现在司法政策和信访目标的汇合,司法和信访的机构重叠,以及司法和信访的功能模糊。

  就司法政策而言,1990年以来学术界、法律界一直努力推进的司法职业化已经被司法的“民主化”所替代。审判和调解的关系也已经从“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变成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这一司法功能转变的背后并不是司法规律本身的要求,更多地是回应涉诉信访带来的压力。息诉罢访,而不是实现社会正义,成了法院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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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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