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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小鲁灰色收入估算的质疑

来源于 《比较》 2011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2月01日
出版日期 2011-02-01
本文见《比较》2011年第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罗楚亮 岳希明 李实
 

1. 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上升,从而引发了人们对于收入差距走势的关注,也使得人们更为关注真实的收入分配特征。而对居民收入分配特征的描述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住户抽样调查基础上。在这方面,国家统计局开展的较大规模的全国居民收支调查及其获取的数据为我们了解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收入增长及其收入分配基本情况提供了必要的基础信息。然而,这项调查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挑战是在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调查的城镇居民收入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低估问题,在城镇调查中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是调查样本中高收入样本比例严重偏低,这是由于这个人群不愿参加调查导致的;二是样本中高收入样本户低报自己的收入,造成了调查收入低于真实收入。这两个问题不仅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也得到了国家统计局调查部门的认同①。应该说,这并不是中国所特有的问题,在大多数国家的住户调查中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个问题②。(①见王有捐,2010,《也谈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http://www.stats.gov.cn/tjfx/grgd/t20100824_402667008.htm;施发启,2010,《也评王小鲁博士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http://www.stats.gov.cn/tjfx/grgd/t20100825_402667408.htm(国家统计局网站)。②如Banerjee, Abhijit V. and Piketty, Thomas, Top Indian Incomes, 1956-2000 (June 2003) (MIT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No. 03-32)专门讨论印度住户调查中高收入人群收入低估的问题;Mistiaen, Johan A. & Ravallion, Martin, 2003. “Survey compliance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Series 2956, The World Bank)对美国住户调查中高收入人群不愿意配合调查带来的收入和收入差距的低估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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