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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城投债还能走多远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03月07日第9期
新《预算法》生效之前,地方政府不可能失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一“旁门左道”
出版日期 2011-03-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记者 霍侃 王长勇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r51Js0aj](https://a.caixin.com/r51Js0aj)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在修订后的《预算法》生效之前,地方政府融资不可能失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这一“旁门左道”。

  尤其是在民生领域的开支。今年拟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投资规模将达到1.4万亿元。

  一位接近决策高层的专家透露,今年中央打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投资,剩下的资金来源都压在地方政府身上了,所以,融资平台还得用,“融资平台今年最大的事就是保障性住房。”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也强调,发改委对城投债募集资金的用途有要求,项目必须是合规的,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比如说,今年发债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是鼓励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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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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