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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分财政蛋糕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3月28日
广东决定调整税收分享比例,提高省级财政收入比重,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要达致这一理想状态,远不止于财力上收这一步
出版日期 2011-03-2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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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周琼
 

  仿佛一辆“咣当”作响但仍在快速向前的大卡车,广东经济在繁荣中频现隐忧。这个经济总量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的省份,近年来展开了日益频繁的自我检修,最新举措是改革省以下财税体制,提高省级财政收入比重。

  这项措施的要点是,广东省对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以及省级固定收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含属于中央固定收入和省级固定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含利息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几大主要税种的地方收入部分,实行新的税收分享办法:以2010年为基数年,对新增部分,省级与市县分享比例由“四六分成”调整为“五五分成”。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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