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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刘华的传奇旅程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4月11日
遭遇强制拆迁,四次进京上访,三次被截访;发视频写博文维权,却因“诽谤”任志强被公安行政拘留;状告公安,却经历尴尬的缺席审判——
出版日期 2011-04-1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14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刘长
 

  这是一场尴尬的缺席审判。

  3月23日上午,四个月前以“诽谤”为由拘留青年刘华的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始终未出现在天心区法院行政庭的被告席上,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


  庭审原本有望厘清一起乌龙事件原委:遭遇强拆的青年刘华因写博客“诽谤”开发商而被拘留十天。公安机关称,刘华诽谤对象是任志强;但任志强否认知道“诽谤”一事,称自己没有报案;走出拘留所后,刘华状告公安。

  仅仅一年前,28岁的刘华还过着与世无争的“宅男”生活。在人流密集的长沙老城区,刘华曾拥有一个能看得见湘江的阳台。靠经营淘宝网店,刘华不用朝九晚五地上班,在家中边晒太阳边和客户网上交流,月入3000多。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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