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又见网络打手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6月13日
又一则恶性网络传播案打上法庭,背后对局者是金龙鱼和鲁花,而背负刑责的仍只是个人
出版日期 2011-06-13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2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刘卫 王嘉鹏
 

  虽然32岁生日即将到来,郭成林和他的家人却难有心情庆祝。由于在网上撰文攻击食用油品牌“金龙鱼”后遭逮捕,这位北京赞伯营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赞伯公司)的项目策略总监,已在深圳的看守所中待了半年多。

  6月3日,郭成林被诉损害商品声誉一案在深圳市南山区法庭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郭成林去年9月负责金龙鱼竞争对手鲁花的产品营销项目时,在多处网络论坛和博客上发表文章,捏造并散布关于金龙鱼产品的虚假事实,“应以损害商品声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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