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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空洞的胜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28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18日
现有的政治和法律框架下,行政诉讼的作用必定相当有限。它宣示了法治的理想,但却常常成为对法治的嘲讽
出版日期 2011-07-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28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何海波

  行政诉讼有用吗?连打两场官司、拿到四份胜诉判决,却不得不“屡胜屡战”的河南胡庄农民,太了解其中滋味了!

  上法院打行政诉讼,看起来比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有用。胡庄农民两次申请复议,不是拖延数年后被“终止”,就是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被驳回,一无所得。就全国来说,老百姓向上级行政机关“讨个说法”很不容易。据笔者的实证调查,从统计来看,2009年,老百姓通过行政复议渠道打赢的,不足一成;被直接驳回(包括维持行政行为)的,倒有六成多。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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