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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29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25日
出版日期 2011-07-2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2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问:34个中央部门披露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情况。“三公”消费公开效果和意义何在?

  北京读者 王琛

  答:中央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出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时均附有前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以说明这是最“经得起检验”、也是最窄的统计口径。而大量游离于预算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收支不在此列。并且,政府官员的“三公”消费颇具创新性:资金可由下属单位代存代管、上级开销下级报销、由下级机关出钱出力,甚至将费用转移到相关企业头上。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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