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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乔布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3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1月07日
到底什么样的外部环境,促成了乔布斯的成长,保持了他的创新精神?
早年乔布斯。
出版日期 2011-11-07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陶景洲

  美国时间10月5日,史蒂夫·乔布斯病逝时,我正在美国参加研讨会。我随即用iPhone3手机给朋友发了条短信:“没有乔布斯正像没有莫扎特一样,对人类的生活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

  回京后,开始读关于乔布斯的两本传记。开卷不久,我就深深感到,他如果生活在中国现有的教育和文化环境下,肯定成了个“少年犯”,无论如何会在管教所的高墙大院里,度过一段他的青少年时光。

  是啊,他上小学就恶作剧,不仅乱贴混淆视听的小广告,而且竟敢在老师的椅子下点燃炸药。但是,每次被老师送回家时,他的养父却向学校声称,“如果你们提不起他的学习兴趣,那是你们的错。”而中国的哪位家长不会在此时把小孩揍上一顿(不管真打还是假打),然后向老师赔礼道歉?又有哪位家长胆敢说出上述大不敬之言?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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