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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新政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1年第47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05日
终于出台的退市新政被认为相对温柔,但限制借壳炒作成为新政亮点
出版日期 2011-12-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1年第4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张冰
 

  备受关注的退市制度,终于在创业板运作两年之后提出全新完善方案。虽然各方对新方案仍褒贬不一,但这次完善已经具有标志性意义——退市制度真的来了。

  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挂出《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

  较之原本形同虚设的“退市制度”,新方案增加了“连续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面值”即需要退市的新规定,取消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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