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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银行社会责任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6日
应在尊重市场原则的基础上提倡银行承担恰当的社会责任。解决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根本途径在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出版日期 2012-01-1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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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刘向民

  201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出现了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在许多企业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业利润却持续高企,以至于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业利润太高了,不好意思公布”。

  有论者认为,在货币政策转向的大背景下,银行惟利是图,不顾企业死活,一味收贷,压缩贷款规模,或以各种形式变相收费,抬高利率,结果迫使许多小企业去借高利贷,甚至出现了少数企业主和从事民间借贷的人士跑路、跳楼的现象。由此得出的结论似乎就是,银行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作为国有银行,更应该责无旁贷,出手救助困难的企业和地方经济。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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