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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iPad”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出版日期 2012-02-20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7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漫画 丁华勇 配文 邱锴俊


  苹果公司正在热卖的产品iPad,在中国遇到了麻烦。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称自己拥有iPad的商标权,并向工商、海关等部门举报维权。至2月16日,多家实体店、网站已暂停销售iPad。

  唯冠公司目前濒于倒闭,但不可就此推定其讹诈;苹果公司正逢其盛,亦不可遽然称其无视法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说,司法部门应该将二者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依事实与法律公平断案,不能“选择性执法”。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ipad商标之争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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