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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最大老鼠仓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9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3月05日
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在其从业生涯中始终伴随着老鼠仓行为,这已不再是因体制之恶,而是变成了个人习惯
案发前担任私募基金重阳投资首席投资官的李旭利,正处于生活和事业的巅峰期,意气风发,声名煊赫,却一朝身陷囹圄。蔡维帅/CFP
出版日期 2012-03-05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9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沈乎
 

  “相对于大多数老百姓,基金经理本身收入水平已经在金字塔的顶端。但还不满足,要去做这样的交易。”证监会有关稽查人士在谈到李旭利等公募基金经理老鼠仓案时叹息。

  案发前担任私募基金重阳投资首席投资官的李旭利乃1973年生人,老鼠仓案东窗事发之时,正处于生活和事业的巅峰期,意气风发,声名煊赫,却一朝身陷囹圄。

  所谓老鼠仓,即基金经理利用公有资金投资股票之前,个人先在低位建仓,待公有资金买入之后,个人或者关系仓位率先卖出获利的行为。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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