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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名为《关于律师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内档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文件,于3月下旬由上海市律协发到该市各律师事务所。
该说明显示,上海市工商局要求,今后“律师需持法院立案通知书或者调查令,方可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内档中的企业年检登记材料、财务报表”。上海市律协已与市工商局有所沟通,并将进一步与市高院积极磋商,争取通过落实其他制度,解决上述问题。
在沪上律师界流传已久的“上海工商信息查询范围将收紧”,得到了权威确认。这给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律师,带来了明显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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