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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工商信息查询紧箍咒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1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4月02日
不止上海,北京、天津、山东等地工商部门都对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增加了新限制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大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王溶江 /东方IC
出版日期 2012-04-02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13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文|财新周刊 任重远 赵何娟
 

  一份名为《关于律师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内档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文件,于3月下旬由上海市律协发到该市各律师事务所。

  该说明显示,上海市工商局要求,今后“律师需持法院立案通知书或者调查令,方可查询企业工商登记内档中的企业年检登记材料、财务报表”。上海市律协已与市工商局有所沟通,并将进一步与市高院积极磋商,争取通过落实其他制度,解决上述问题。

  在沪上律师界流传已久的“上海工商信息查询范围将收紧”,得到了权威确认。这给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律师,带来了明显不便。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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