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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存废争议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6月11日
出版日期 2012-06-11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2年第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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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任重远

  近日,围绕舆论热议的“浙江永康曝出嫖宿学生处女事件”,现行《刑法》中“嫖宿幼女罪”的存废再次引发争议。

  5月27日,网友“奸商陶瓷”在新浪微博上称,浙江永康发生大规模嫖宿学生处女事件,涉及多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家。次日,永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确认已于近期查处一起介绍卖淫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六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另有三人正在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一人上网追逃。涉案人中,有三人为个私业主,一人被依法批准逮捕,两人涉嫌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永康市人大代表、永康某村村主任胡某涉嫌嫖娼正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中。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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