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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以特区思维推进金融改革值得商榷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28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7月16日

  财新《新世纪》周刊2012年第16期“前海未完成”一稿曾前瞻性地报道了深圳前海金改构想。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金融改革是重中之重。

  但是,以金融特区的模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值得商榷。金融改革与其他经济领域的改革有着本质的不同。由于经济体系的其他要素(如劳动力、投资等)流动性相对较低,经济制度的改革可以在部分地区先进行试点然后再推广到其他地区。而金融改革中最关键的资金流动并不受地域限制。如果在部分地区进行大规模的资本项目开放试点,资本套利行为必然导致资金向这些地区集聚。这会形成事实上的全国范围内的资本项目开放。如果政府想避免这一现象,必然要通过额度限制、审批程序、税收政策或行政干预等手段来约束资本流动的规模。这与目前中国政府采取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并无本质区别。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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