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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阳光法案 只欠东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2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1月19日
多位高官对财产公示问题正面表态,民间呼声与地方实践相互激发,内部申报制度行之有年,“阳光法案”只待最后一步
中国20多个地方的官员财产公开试验使命已经基本完成,全国层面上的制度设计也已具备条件,只需政治决断。
《财新周刊》 记者 任重远 实习记者 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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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现在已经有了重大事项的申报制度。(申报内容)包括住房、有价证券、一年的各种收入等。市级干部都要填表报到中组部,而且要我签字。局级行政官员要报到市委组织部。”

  11月9日,在中共十八大上海代表团对中外媒体开放的提问环节,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被问及官员财产公开问题时,作此表示。

  俞正声说,这个制度还不够,上海市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备的、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最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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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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