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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创新试水OTC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2月18日
在合格投资者缺乏统一定义、做市商制度尚未建立、衍生品交易机制不明的背景下,柜台市场功能有限
到2013年1月底,已有海通证券等七家券商获得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资格。翁磊/东方IC
《财新周刊》 记者 王申璐 郑斐
 

  券商创新又进入一个新的层次——建立独立的撮合市场。

  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下称《规范》),此举意味着国内券商柜台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012年底,第一批七家券商获得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资格;到2013年1月底,已有海通证券推出了首批柜台交易产品,其他如国泰君安亦表示争取在春节前推出产品,多数券商都已在开发系统。

  一个月后,中金公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等12家券商获得第二批参与柜台交易业务的试点资格;更多的券商正在积极布局自身的柜台交易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向证券业协会上报实施方案争取资格。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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