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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拓悔罪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3月04日
检方指控其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11只股票,非法获利1240万元
上海好望角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郑拓 ,当庭哭泣。成一/CFP
《财新周刊》 记者 沈乎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8Yxl2dUR](https://a.caixin.com/8Yxl2dUR)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新《基金法》实施在即,基金经理可以有条件投资股票了。但昔日的明星基金经理郑拓无法享受这一政策,他正为“老鼠仓”案付出惨重的代价。

  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案2013年2月26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检方指控,郑拓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指使其前妻夏伟红(音)、前妻之妹夏伟玲(音),在2009年2月至8月,先后利用前妻和前妻之嫂的四个股票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基金买卖11只股票,交易金额超4638万元,非法获利1240万元,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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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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