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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统合监管再发力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0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3月18日
食品药品监管,分分合合,十年轮回,并非最终解决方案
2012年11月22日拍摄的山东省青岛黄岛食品药品辨伪劣识假冒教育基地。多部门执法屡现责权不清的监管真空,数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民怨甚高。俞方平/中新社
出版日期 2013-03-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3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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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财新周刊》 记者 王晨
 

  食品监管领域“九龙治水”的格局,经过十余年的分分合合,终于借此番“大部制”改革之机又向整合之路迈进一大步。

  据2013年3月14日尘埃落定的机构改革新方案,原副部级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将从卫生部分出,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国务院食安委)共同组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文称国家食药总局),并升格为国务院直属部级机构。同时,国务院食安委、国家药监局、国家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将被整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部门将并入国家食药总局。除新组建的国家食药总局,卫生部和农业部也继续参与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新方案提出,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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