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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19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19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问:最高法院近日明确《刑法》中关于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提出相关罪名司法认定标准。此举能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北京读者 王戊

  答:此举意义积极,既表达刑事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道义谴责,也透露出其试图通过严刑峻法来威慑和遏制相关食品安全犯罪的决心。

  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形态多样化、隐蔽化,因此,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并对相关的法律适用和法律竞合等加以规定很有必要。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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