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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担风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3年第30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8月05日
凌华薇

  关于民营银行开闸的提法刚面世时,掌声热烈,但此后就没了下文。政策称,允许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何谓自担风险?有业内资深人士发问,难道现在的机构都不是自担风险?有通晓世故者答,那当然啦,现有金融机构,都相当于国家隐性担保。过去哪家机构出事,国家没兜过底?

  可国家隐性担保,在总体上是个幻象。

  首先,过去有金融机构倒闭时,机构投资人要自认倒霉;自然人投资者在费尽周折后,有机会获得本金的赔偿,但机会成本巨大。其次,隐性担保上不了桌面,否则就不叫“隐性”。再者,国家虽有税收收入,但全部都有支出安排,或吃饭或投资,并无额外能力消化金融机构的损失,只剩一个工具,叫通货膨胀,又名全民埋单。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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