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七农民申请违宪审查
本刊讯(记者 段宏庆)2004年12月20日上午,以史洪学为首的沈阳七位农民,在代理律师陆光的陪同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违宪审查建议书,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职权对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以及国务院对该办法的批复(以下简称“131号文件”)进行违宪审查。
史洪学等七位农民因对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乡下坎子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过低有异议,从2002年初开始寻找解决渠道,最后于2004年8月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国土资源部,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国土资源部批准征地的批复。北京一中院于10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参见本刊2004年第21期“沈阳七农民状告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