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伟平
2004年9月28日,交通银行长春分行一纸诉状递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600003.SH,下称东北高速)偿还一笔到期未还的贷款。同时,为了保证贷款安全,交行长春分行要求东北高速一并偿还尚未到期的1.5亿元贷款(其中2004年12月31日到期1亿元,2005年1月16日到期5000万元)。
2005年1月初,交行的追缴行动终于揭开了东北高速资金管理混乱的盖头,也引出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8亿元存款失踪的巨案。东北高速在2005年1月15日公告,承认公司存在河松街中行的近3亿元存款已经失踪,并已向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公安厅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