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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赔偿:权宜与久安

2008年10月13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引发全社会关注的重大事件的民事群体赔偿,解决之道应该行政支持在后,司法在前,方为明智
 

  萧瀚

  三鹿“毒奶粉事件”,除了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刑事审判,三鹿集团还正面临巨额的侵权赔偿。然而,这一事件受害人的民事维权遇到了障碍。

  这种障碍很难说来自哪个单一的环节,而是综合因素下的合力障碍。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或是企业本身,都对这种大规模的民事索赔心怀忌惮。他们深知,一旦启动了法律程序,未能完全满足的诉求,往往远比诉求完全不被理睬更具冲击社会稳定的风险,因此,不能把索赔的胃口轻易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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