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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事件”:
政府该做的和不该做的

2008年09月29日 00:00 来源于 caijing
在不应缺位时缺位,在不应越位时越位。鉴往知来,从何做起?

  胡舒立

  国人尚沉浸在成功举办奥运会的喜悦之中,三鹿“毒奶粉事件”不期而至。事件曝光后,政府反应相当迅速,制度层面的调整亦在展开:从对受害婴幼儿免费治疗,到全面检测乳制品质量并公之于众;从终止施行八年之久的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到企业负责人刑拘以及地方政府和质检部门首脑去职,种种举措可谓坚决而且颇具透明度。

  然而,在关注事件进展的同时,我们更关注的还是让悲剧不再重演的制度建设。应当承认,此次三鹿及众多乳品企业的问题波及面广,后果严重,直接可见的原因固然是企业未能把好产品质量关,说得更重些,还涉及社会责任的缺失。但显著的制度原因,则在于政府没有当好“守夜人”。中国的乳制品行业是改革起步较早、竞争较为充分的开放性行业,但因乳制品的安全直接关乎公众生命健康,需要通过事前的恰当监管对生产者加以约束,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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