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十年之后,存款保险终于推进至执行阶段。
在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内部会议上,决策层已口头批准央行牵头上报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方案,即在央行下内设存款保险基金,初期基金无监管权限。
作为一项重大的金融制度设计,存款保险经历方案选择、时机争议,几度推进至临界点又无功而返。此番以基金形式推出,显示央行“以制度形式先行,后逐步充实”的政策建议最终被采纳。
目前,由央行牵头,正在制定存款保险制度的详细方案,并征求银监会等部门的意见。一些基本原则已经定下,如存款类机构实行简单差别费率、只对个人债权进行赔付,一定数额以下全额赔付,一定数额以上根据区间按比例赔付,以及设定过渡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