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下称《保密法》)第二次提交审议。
《保密法》(修订草案)曾于2009年6月首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由于《保密法》修订的重点在于强化保密管理、严格保密责任,社会各界的期待却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确定保守秘密与信息公开之间的边界、解决《保密法》落后导致妨碍政务透明化问题等,两者方向不一,因此在当时曾引起激烈争议。
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下称《保密法》)第二次提交审议。
《保密法》(修订草案)曾于2009年6月首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由于《保密法》修订的重点在于强化保密管理、严格保密责任,社会各界的期待却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确定保守秘密与信息公开之间的边界、解决《保密法》落后导致妨碍政务透明化问题等,两者方向不一,因此在当时曾引起激烈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