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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受害者另辟香港维权路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04月26日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0-04-26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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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杂志

特派香港记者 王端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rKcD1TrK](https://a.caixin.com/rKcD1TrK)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在内地苦诉无门的情形下,今年4月8日,律师彭剑和林峥代表四名三鹿问题奶粉受害幼儿及亲属,入禀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向曾为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鹿集团)第二大股东的恒天然品牌(中国)有限公司(Fonterra Brands(China)Ltd,下称恒天然中国)申索赔偿。

  从香港法院获得的文件显示,这四名受害幼儿名为周一哲、武原冰、叶灿熙和朱茉涵。据彭剑介绍,事发时这几个幼儿都不到两岁。四起申诉索偿的总金额约为8.46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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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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