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无疑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之年。在屡屡发生的灾难面前,中国政府已逐渐形成一套以行政主导、举国动员的救灾机制。从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到重大灾害抢险救灾联动协调机制,行政力量在救灾行动中表现出了资源调集的强势与高效。9月1日将颁行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下称《条例》),即是对已有经验的制度化总结,明确政府在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安置中的责任,从法规层面予以规范和支持。
正如民政部官员所言,在既有的救灾机制中,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不足、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灾后救助制度缺乏、救助款物监管不严等问题,一直饱受诟病。例如,中国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在最早的一批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中,指定的储备物资只有帐篷一项。不仅物品种类单一,且储备库分布不均。又如,中国的应急救援基本依靠军队、武警,专业的救援队伍迄今只有中国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一家,即使扩编,也不过48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