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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评“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0年第4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10月18日
“新中国”应是一个权力有法治制约,民众私权受尊重,既有政治权利、又有经济权利的中国。不在乎是否金碧辉煌,不在乎GDP总量。走向这个“新中国”的过程,要从尊重私有权利开始,不要跨越式、大跃进;要有程序正义,制定良法,严格依法
出版日期 2010-10-18
本文见《财新周刊》2010年第41期

封面文章

当期杂志

斯伟江
 

  拆迁之痛,前人之述备矣。由于拆迁不断死人,惨烈的状况推陈出新——自焚的,被活埋的,被铲车故意压死的……这些惨状无不刺激着国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西北海白虎头村的强拆工作如火如荼展开,给中国拆迁争端又增添了一个典型样本。

  几乎与此同时,宜黄某官员化名“慧昌”投书财新网称:“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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