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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纳入财政预算

2006年02月20日 00:00
T中
把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意味着今后中国农村中小学的各项开支,将由政府财政承担并予以保障。果如此,在中国持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农民教育农民办”,将变为由各级财政保证的“义务教育国家办”

  常红晓

  2月20日,是今年全国多数中小学春季开学的日子。这一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芦墟镇王明小学校长覃光升非常开心——开学前,王明小学破天荒地获得了县政府3万元公用经费拨款。新学期不需要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了。

  “这笔钱是往年学杂费的近两倍,今后不用再为经费发愁了。”覃光升校长高兴地对记者说。

  更重要的是,这3万元将纳入县财政预算。也就是说,今后这笔公用经费拨款每年都会有,而且有望逐步增加。

  这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给王明小学带来的新变化。2005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下称“国发43号文”),宣布自2006年始,中国政府在未来五年将至少投资2182亿元,支撑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确保“农村孩子上得起学”(参见本刊2005年第26期“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新政”)。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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