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跨市场、跨行业经营带来的交叉金融风险。”这是国务院办公厅7月5日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金十条)提出的要求,并指出由人民银行牵头。
8月15日,国务院对央行报送的《关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请示》做出批复,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曾建立过“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席会议制度。“由各会主席参加,开过两次,都是由银监会牵头,只是停留在相互交换信息的阶段。”一位监管人士告诉财新记者。
2008年6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主持建立了金融旬会制度,加强“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协调配合,推进金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监管和服务。每隔十天左右举行会议,“一行三会”和外管局的负责人出席。